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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11-10 22:07:37 | 作者: 除尘产品
2024年8月15日,我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讨论,形成了《建始县业州至巫山公路(杜家坝至尤家垭河段)改扩建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建巫线老路(小地名:零公里)处,其中桩号K0+000-K2+820采用完全利用旧路大修路段,改建起点为K2+820。终点止于建始县与巫山县交界处(省界),顺接巫山县县道X003,途经杜家坝、杉木梁子、高岩子林场、铁屋基等村镇,道路全长约38.47km,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局部困难路段降低技术指标,设计速度降为20km/h。
2018年10月我单位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建始县业州至巫山公路(杜家坝至尤家垭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2月,恩施州环境保护局以恩州环审【2018】22号文进行了批复,同意工程建设。
2019年4月我单位做施工设计后正式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22年5月正式完工。
1、参考《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照环评文件、批复及现场踏勘情况,本工程存在变动情况:(1)因工程线路优化用地面积较环评减少55.55亩;(2)因工程线)因工程线)因工程线路优化,挖方量较环评阶段减少99.373Km3,填方量较环评阶段减少113.517Km3。
工程充分的利用原有路基和防护设施,减少占地,既节省耕地,又避免过多地开挖山石,防止破坏生态植被,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减少了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影响。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工程影响区域没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9种,其中鸟类5种,两栖类2种,爬行类2种。
(2)工程主要利用原有老路,沿线附近乡镇和居民点较多,原公路已经不可避免造成部分动物生境的破碎化,区域内动物部分已经远离该公路,部分已经适应该破碎化的生境,因此改建路段对动物生境破碎化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内的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产生大的影响。由于本公路不封闭,因此对动物穿越项目区阻隔影响较小,且沿线主要动物以啄木鸟、麻雀等鸟类及鼠类、蛙类、蛇类等常见物种居多,本项目运营对沿线野生动物影响不大。
(3)施工结束后实施工程单位通过植被恢复等措施使植被损失得到补偿。工程区植被均为一般常见种,在附近地带可见到相似的群落,且受影响的物种适应能力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破坏而导致种群消失或灭迹情况。
(4)工程实际共布置了1处弃渣场,位于K24+980.75处,占地共计7.21hm,占地类型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弃渣量30.39万m。施工完成后均进行了平整和复绿,目前渣场堆放较稳定。
(5)工程边坡防护形式较可靠,采取了多种保护措施,既确保了工程稳定,又消除了水土流失隐患,还美化了公路景观。工程在尽量不影响原来的排水系统,不降低其使用性能的前提下,设置排水沟及涵洞等路基排水系统,由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等构成,排水设施纵向贯通并引入涵洞内。
(6)本工程在水土保持方面基本执行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实施了较为有效的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永久占地可恢复植被的区域基本进行了绿化,重点控制的取土场等临时用地已复垦绿化或者综合利用,水利设施完善,保护措施较到位。
(1)施工期实施工程单位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公路沿线居民的影响,夜间偶尔会有高噪声机械施工现象存在。据调查了解,施工期间当地环保部门没有收到有关本公路施工噪声污染影响方面的投诉。
(3)运营期,对有代表性的敏感点的监测结果为,在现有车流量的条件下,工程沿线敏感点均不超标。
(4)从24h小时连续监测结果来看,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在目前交通量情况下,公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均满足相应的声环境品质衡量准则,后期随着交通量增加,要强化声环境质量监测,当声环境超标或有居民投诉时,根据超标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1)施工期通过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施工区及运输道路的大气污染尤其是粉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公路沿线及施工区附近居民受施工粉尘及运输道路扬尘的污染影响得以减轻。施工期间,公众没有提出有关大气环境影响的问题,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未发生环境空气污染事件,也没有相关的投诉。
(2)营运期公路设置有1处交通厕所,未设置隧道。由于养护工作人员大多居住在沿线城镇,养护站无人长期生活、居住,无锅炉设施。因此,项目大气污染源大多数来源于公路上的机动车尾气,沿线运载颗粒物的各种货车在运送过程中因货物产生的粉尘及道路扬尘。项目沿线主要是广大的乡村,所经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环境容量较大,工程在营运期的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1)工程全线《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范围内均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
(2)施工期间水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桥梁建设没有造成河道的堵塞,亦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
(3)本项目设置有1处交通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均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不外排。运营期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漏油,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道路沿线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本项目对沿线水环境没有产生非常明显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对于能使用的弃渣用于路基填方,对于不可以使用的弃渣设置了专门的弃渣场堆弃,共设置了1处弃渣场,施工完成后,对渣场表明上进行了平整,并进行了绿化、复垦,目前渣场堆放较稳定。施工期各标段的施工营地生活垃圾均统一收集、处理,整个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没发生到处乱丢垃圾事件。弃渣及生活垃圾处理对地形地貌和植被破坏影响较小,没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本项目养护站和交通厕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对旁边的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在施工及试运营期间,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负责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环境管理措施,并以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为核心建立了环境管理组织体系,保证了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施工现场环境监理,公路沿线环境受破坏影响不大,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也没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居民投诉事件。
业主单位施工期未委托相关监测部门开展环境监视测定工作,工程运行后,委托湖北精准衡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后续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应与资质单位签订营运期环境监视测定协议。
建始县业州至巫山公路(杜家坝至尤家垭河段)改扩建工程基本按照“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营。在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总体上执行了国家环保法规、规章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保护了沿线生态环境质量,防止或减轻了项目实施对沿线的声、气、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根据本次验收调查的最终结果,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总体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符合工程完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建议加强对公路沿线绿化植物的培植维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长势良好,及时做好绿化植物的补植补种工作。
(2)建议加强公路沿线的护坡、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对路基排水沟进行清理,对损毁的护坡、排水设施及时修复,保证排水设施畅通。
(3)认真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交通及防护设备。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避免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随着交通量的增加,建议与资质单位签订运营期环境监视测定协议,重视运营期公路噪声的环境监视测定工作。如发现沿线敏感点噪声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防护补救措施。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